关于编制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即日起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以此为契机,推动各学院全面总结2023-2024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完善各学院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现就各学院教学质量报告编制提出如下要求:
一、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要求
(一)学院教育基本情况。包括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情况、招生和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院生师比,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课程教学情况,实验实训实习场所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产教融合与专创融合等教学改革,特别是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情况。
(四)专业培养能力(重点)。展示各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院领导班子研究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各学院在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尤其是在落实我校小学期、教师“一人一招”等特色办学举措的具体做法。
二、格式要求
(一)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二)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三)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四)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字符,行距20磅。
(五)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标的内容自行调整。
(六)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建议由教学负责人执笔撰写,并认真审核,于11月18日前将本单位教学质量报告纸质版交至教务处9429丁老师,电子版发送至475866459@qq.com。
教务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