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2025年度立项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2025年度立项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立项申报
(一)项目要求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以项目形式予以立项,其范围包括理论与技术研究、发明、制作、创作设计、创业实践等,或其它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项目必须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创新性强、技术先进、方法合理,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实践为主要手段,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结合所学专业自主选题,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
3.每个实验实践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两年,毕业离校前须完成。
(二)申报条件
1.凡学有余力、品学兼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自愿申报,每名学生同时只能参加一个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
2.每个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由3~5名相关专业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2023级在校学生,实验实践项目的参加成员应有明确分工。
3.原则上,每个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应配备1-2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2个项目(包括在研指导未结项的项目,不包括本次提出结项或撤项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立项程序
按照项目选题库建设、宣传动员、学生申请、各学院遴选推荐、专家论证评审及学校择优资助的工作程序进行。
1.项目选题库建设
各学院面向本院在校生和教师征集项目选题,选题应聚焦具体实际问题,避免过分宽泛和深奥,切实体现“创新”、“实验”、“实践”属性,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适合在校学生研究能力水平。同时,各学院要考虑项目选题库与毕业论文选题库的有效对接。学院提供的选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推荐项目数量的2倍,且选题库选题数量≥50个,每年选题更新率≥10%。
2.宣传动员
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倡导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在保障正常教学运行下,积极开放实验实训场所,努力创造良好的研学环境。
3.学生申请
学生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院为申请人配备指导教师,申请人在指导教师的帮助指导下,组建项目团队,并认真填写《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简称《立项申报书》),与《立项申报支撑材料》(附件2)装订在一起,《立项申报书》在前,《立项申报支撑材料》附后。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申报材料,要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所在学院。电子申报材料统一以“立项申报-学院名称-学生负责人”命名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立项申报书》和《立项申报支撑材料》命名的材料。
4.学院审查推荐
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学生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兼顾各专业平衡,排序结果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同时审查指导教师是否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指导数量是否在2项内(含在研指导未结项的项目,不包括本次提出结项或撤项申请的项目)。
二、 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4年度学校批准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立项项目。对已经完成研究任务并取得了标志性研究成果的项目(如研究成果已在期刊发表或开发的软件已取得著作权或装置已经获得发明专利等),这些项目可以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参加结项验收。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摘要填写的规范性、完整性;
2.项目实质进展情况;
3.下阶段工作计划;
4.经费使用情况;
5.现阶段取得的成果。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一份,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报告》、阶段性成果等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进行审查,同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的电子版(电子材料按“中期检查-项目编号后七位数字(如“2024001”)-项目负责人”命名)。学院审查后,认为该项目进展正常,在《中期检查报告》上签署检查意见并存档,其余材料退回项目负责人继续开展工作。
三、 项目结项验收
(一)鉴定验收对象
2023年度学校批准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立项在研全部项目、2022年度延期项目以及2024年度学校批准立项并已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已取得发明专利或已取得著作权等实质研究成果的在研项目。
(二)评审验收内容
1.审查项目结题报告;
2.审查项目经费决算情况;
3.鉴定结题成果的质量和学术应用价值(重点)。
(三)验收程序
1.项目团队提交申请。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填写《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结项书》(附件5,简称《结项书》),并按照《结项书》、《结项成果支撑材料》的顺序左侧装订在一起,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项目成果实物一并提交项目所在学院,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申报材料按照“结项验收-项目编号后七位数字(如“2023001”)-学生负责人”命名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结项书》、《结项成果支撑材料》以及单独的期刊论文网络PDF版、专利证书PDF版和获奖证书PDF版。
2.各学院组织初评。各学院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答辩评审,并依据《成果鉴定等级标准》(附件7)确定初评等级。初评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验收项目总数的25%。
四、 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一)各学院于4月22日前完成立项推荐、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并完成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
(二)各学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学生的立项申报材料和结项材料,学院的《立项推荐汇总表》、《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汇总表》、《成果统计表》、《学院初评工作报告》。报送的电子材料,除上述纸质材料的电子版,还包括学生的《中期检查报告》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按照“立项申报-学院名称”、“中期检查-学院名称”、“结项验收-学院名称”分别命名整理打包,统一发送至475866459@qq.com。
附件: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