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6〕209号)要求,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5月12日-5月15日)
1.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隐患治理,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
2.各单位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8大类48条风险内容,全面摸排本单位实验室风险情况底数,填写本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清单(附件3),落实“一室一表、动态更新、台账管控”要求。
3.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我校实验室安全级别均为Ⅳ级(低风险实验室)。请各单位更新本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填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4)。
4.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件5),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5.各单位总结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凝练实验室安全工作突出事迹与亮点,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6)。
二、现场检查(5月下旬-6月)
1.学校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核查自查自纠成效、管理制度建设、重要危险源管理、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2.5月下旬开始,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相关高校开展进校检查工作,具体入校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12点前,将附件3-6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9426B办公室华鹏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hbhw@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
教务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