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6-09-09
来源:教务处
作者: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6〕44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分工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共包括7个基表和1个综表。基表一由教务处联合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填报。各教学单位组织实验室填报附件中的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和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有40万元以上03类(仪器仪表)大型设备的还需填报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二、报表统计时间
各报表统计时间均为2025-2026学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三、基表填报要求
1.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专业性较强,为保证数据准确性、有效性和连续性,请各相关单位确定实验室信息数据填报联系人,填写《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数据的管理、汇总,所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同时各单位要做好数据的整理归档工作。
2.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附件2),认真审核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3.表中“学校代码”“实验室编号”由教务处统一填写。
四、材料报送
1.9月11日前,各相关单位将《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联系人信息表》发送至教务处程士侨处。
2.纸质版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院长和填表人签字,于9月21日前报送至金明大道校区9430,同时将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程士侨处。